- 索引号:43060000/2012-100499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2-24
- 公开日期:2012-0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工作规划》已经十一届县委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 0 1 1 年 1 0 月 1 1 日
华容县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
工 作 规 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为目标,以强化党性教育、提高培训实效为重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围绕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依法行政、业务能力等内容全面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干部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优化配置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党校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基本原则。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1.重视培训需求。开展深入细致的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准确把握发展需求、岗位需求和能力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和课程。
2.注重培训质量。根据不同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精选培训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效益。
3.坚持培训与使用结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把干部学习理论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创新培训模式。大力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努力探索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机制,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要求。着眼我县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对干部人才的总体需求,围绕新形势下对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1.突出政治理论学习。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提高政治鉴别力。
2.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道德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以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加强对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扎实开展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坚持继续抓好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社会管理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5.努力改善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结构。鼓励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利用业余时间抓好在职学习,提高干部在职学历和文化水平,继续办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华容校外班,努力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同时引导干部学习哲学、中共党史和文学艺术,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二)具体任务
1.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脱产学习、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格局。坚持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到党校、行政院校等培训基地参加脱产轮训不少于1个月的制度。加大调训力度,在完成市委下达干部调训计划的同时,做好县委党校培训干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5年内组织400名科级干部到县委党校参加培训学习。坚持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研讨制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完善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努力提高干部在职自学的积极性。
2.中青年干部。5年内,要组织400名青年干部到县委党校参加培训学习。继续推行和不断完善选派中青年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教育培训措施,力争每年选派5至8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外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
3.国家公务员和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前的任职培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抓好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
4.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72学时,具有初级职称的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42学时。同时,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理论培训,5年内都要到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轮训1次。
5.政法干警。组织政法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公正执法。
6.基层党员干部。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以县委党校为阵地,适时举办村场主职干部培训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制教育。每年办好一期村级主职后备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7.党外干部。以基础理论、政治素养、统战政策、能力培养为基本内容,着力提升党外干部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8.妇女干部。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妇女干部的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认真贯彻湘发〔2009〕7号和湘发〔2010〕2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建强、管好、用活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学校。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提高、调整与充实,采取挂职锻炼、进修深造等方式,切实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年龄、学科、职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5年内党校新增高级教师不少于3人。要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有关单位的专家中选聘兼职教师。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围绕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完善课程设置。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方法,采用案例教学、异地教学、专题调研、情景模拟等方式,着力提高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政策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干部教育培训包括外派干部跟踪教育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委党校主体调训班每年财政预算30万元左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设立干部培训专项经费,用于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五)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切实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反映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的专门档案,对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工作进行系统管理。要严格调训纪律,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下达调训计划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审定;在县委党校调训的,由县委组织部审定。
四、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县委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县委组织部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科级干部以及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县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职业资格培训。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干部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
(三)严肃纪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调训计划,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干部调训顺利完成。同时,对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人和事,一律严肃查处。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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