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1-100252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3-28
  • 公开日期:2011-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扣缴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1-03-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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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206号令)以及《华容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华政发〔2004〕5号)的有关规定,县残联对各单位201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依法计算出了各单位2010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8号)“与地方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扣缴。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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