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0-100084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7-01
  • 公开日期:2010-07-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0-07-0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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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华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确保2012年考核验收合格,根据国家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为原则,实行标本兼治,建设与管理并重,狠抓管理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县城的基础功能,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卫生健康水平;在夯实“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将县城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市政环卫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城镇管理规范化的国家卫生县城。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市政卫生和市政秩序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城区做到“街净路畅、树青草绿、灯亮墙美”,用三年时间把我县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
具体目标:
1、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2、城区环境干净卫生。城区环境卫生坚持做到五个“一样”,即平时和节假日一样、早晨和晚上一样、有检查和无检查一样、晴天和雨天一样、大街和小巷一样。
3、市政秩序整齐有序。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力求做到“六无”,即无摆摊设点、无占道经营、无出店经营、无乱搭乱建、无叫买叫卖、无乱拉乱挂。积极引导广大经营业主自觉做到行商归点、坐商归店、车辆归场、集贸归市。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规范门店招牌设置,清理和取缔陈旧、破损的广告招牌,县城区主街主巷、公共场所、公用设施无乱贴乱画,无“牛皮癣”广告。
5、城区交通畅通有序。加强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科学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规范客运站点经营秩序,确保县城区车辆规范停靠,过境车辆站内停靠,社会闲散车辆定点停靠。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03月至6月)。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卫领导机构,制定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创卫计划,组建工作机构,做好创卫培训,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7月至20116月)。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的指标要求,全面实施创卫达标,集中人力、财力进行建设和治理,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各部门针对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2011年3月,县爱卫办邀请省、市专家组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指导。2011年4-6月,围绕省、市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和硬件指标,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达标。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17月至10月)。各工作小组对照验收标准组织模拟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提高工作,并向县创卫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邀请省、市爱卫会对全县创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后,向国家爱卫会提出验收申请。
(四)接受考核验收阶段(201111月至20126月)。巩固提高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特别要做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以良好的状态接受全国爱卫会组织的考核鉴定。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华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县长汪涛任指挥长,县纪委、县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发改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文体局、广电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交警大队、质监局、建设局、卫生局、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城关镇、马鞍山新区管委会、治河渡镇、三封寺镇、万庾镇、护城乡、胜峰乡等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将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标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全县上下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相关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创卫工作,并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县政府与各有关单位签定责任书,城关镇与各社区居委会签定创建责任状,各社区居委会与所辖门店签定创建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整个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对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要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加创卫活动。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卫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在加大正面宣传声势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不文明、不卫生、不落实创卫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批评,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警民共建、行业共建、以及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蹲点包片等多项创卫活动,使全县上下形成人人参与的创卫局面。
3、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不断出台、完善创卫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重点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城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实施,并汇编成市民卫生手册。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新闻舆论单位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屡教不改或有意毁坏、偷盗市政卫生设施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4、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创国卫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作支撑。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多渠道筹措,广泛吸收外来资金和社会资金,为创卫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5、强化督查,严格奖惩。要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经常对各部门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创建办将成立综合督查组,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在创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成任务不彻底而影响创卫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职能部门及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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