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3辆扣留车辆,3个月内不处理将依法处置
截至2021年3月10日,有两轮摩托车20辆,小型汽车2台,三轮车1辆,共有23辆机动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来源: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一审:黎梓宽
二审:卜 布
三审:孙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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