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法官倾心执行17年解民忧
“17年了,我坐在这个轮椅上17年了,每次家人推我来法院,我们都是带着希望来,更想带着希望归。谢谢你们一直没有放弃,让我的希望得到了实现!”7月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晏福民在家人的陪伴下,前来华容县人民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1万元,并向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执行干警17年来对他申请执行的案件作出的努力。这是他第二次向县人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员送上锦旗
事情要追溯到17年前。2001年1月21日,晏福民在华容县某乡村公路上修理摩托车时,被宋某驾驶的小汽车撞倒。事发后,宋某驾车逃逸(后被抓获,以交通肇事罪被华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晏福民因事故造成腰椎骨折、双下肢瘫痪,为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和医疗依赖。晏福民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宋某赔偿晏福民223955.7元。因宋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晏福民于2002年11月25日向华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被查明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肇事逃逸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又常年漂泊在外下落不明,确无执行能力;但申请执行人晏福民因伤丧失劳动能力,常年需要护理,家庭一贫如洗,生活十分困难。鉴于晏福民的实际困难,华容县人民法院多次想办法为其争取到救助金。晏福民十分感激,在2013年1月30日,携家人曾送过一面书写“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

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执行款
虽该执行案件已按照“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但是晏福民的遭遇一直牵扯着执行员的心,一直未放弃查明被执行人宋某的下落和财产状况。随后,执行员又坚持多次上门向宋某亲属阐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得到宋某亲属的理解。今年6月,多年在外东躲西藏的宋某通过其亲属向法院表示愿意履行。经执行员反复组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宋某向晏福民支付赔偿款11万元,晏福民自愿放弃其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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