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朋友因钱反目 法官调解止纷争

来源: 今日华容日期:2017-07-2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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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解开了原、被告的心结,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戴某与石某本是朋友关系,2015年12月16日,石某向戴某借款13万元,用于经营养殖场。石某出具书面借条一份,双方约定月利息2000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戴某当天以现金方式履行了支付义务。还款期满后,戴某数次向石某催讨,未果。

  华容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时了解到:石某本来是要按时偿还戴某欠款,但自己突然查出患有癌症,因治病需要,且自己的养殖场才开始经营,资金一下无法周转,故无法按时还款,并非故意要拖欠。同时,石某陈述说,他也只是告知了戴某自己的情况,当时也尽可能凑集了5000元给了戴某,后戴某仍多次催讨,自已颇为生气才再未理戴某。

  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运用“朋友情谊激励法”“案例引导法”等调解方法,结合实际,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前后三次调解工作,在耐心沟通后,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一、石某所欠戴某13万元,石某于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余款5万元在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石某于2017年1月25偿还戴某的5000元作抵利息,戴某放弃要求石某再支付利息的请求。二、石某如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偿还借款,戴某则要求石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余额,并按照月利率1.5%的标准向戴某支付从2016年1月16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石某偿还的5000元作抵部分利息。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丁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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