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工作讲评报告
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
专项行动工作讲评报告
自岳阳市“1.24”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县安委会从年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现将各乡镇和田家湖生态新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情况讲评如下:
一、好的做法
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以来,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能按照全县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取得了实质性工作成效,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至目前,全县共组织执法行动299次,出动执法人员4263人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80家,下达执法文书136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停产停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366家,暂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60本,关闭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摊点592处,没收烟花爆竹经营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44520元,销毁烟花爆竹制品7557件(箱),经济处罚22000元,行政拘留2人。好的做法主要有:
(一)组织领导有力,宣传广泛深入,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各乡镇和田家湖生态新区均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组织了得力的工作队伍,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协调、督战,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监管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场、社区第一线了解实情,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能做到对每户的名字、经营地址、仓库位置和经营现状熟记于心。东山镇、章华镇、三封寺镇、插旗镇、治河渡镇、万庾镇、鲇鱼须镇和田家湖生态新区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上门实施清剿。同时,在前期全县各乡镇启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拉横幅、贴标语、手机报、电视新闻等形式进行大范围宣传的基础上,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还采取包村到户、包户到人的方式,上门针对经营户做过细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了绝大部分经营户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掀起了群防群治热潮,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东山镇圩场安全信息员积极举报一丧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并主动参与进行现场劝导。三封寺镇在这次督查验收过后,仍坚持利用宣传车继续进行流动宣传。由于宣传到位,广大群众对规范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没有抵触情绪,能积极响应配合。
(二)全面澄清底数,层层落实责任,力争清剿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各乡镇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共排查出符合“两关闭”的有证零售经营户213家,无证经营户785家。同时,各乡镇能充分发挥村场组的基层组织力量,切实按照乡镇干部包村场、包社区,村场、社区干部包组要求,充分发挥村组、社区安全巡查员、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监督机制落实到第一线,到村到组到人,明确了整治要求及时限。其中鲇鱼须、操军、万庾、东山、注滋口、禹山、插旗等乡镇对“无证经营店”取缔工作建立了专门的跟踪监管一览表,将每户经营店落实包干到了村干部、镇干部,并针对每一户明确了整治时限,未在指定时限完成的交乡镇纪委问责约谈,确保清剿专项行动不留死角。
(三)强化多种措施,注重疏堵结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效果。各乡镇始终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通过全面清缴、集中销毁、回收退货等手段,对违法违规产品进行处理;采取劝导关闭、强制取缔等措施,对“两关闭”、“三严禁”和非法经营户予以关闭和取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合法经营户规范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使我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三封寺、章华、田家湖生态新区、治河渡等单位着力于防治结合,推广科技环保又能取代传统烟花爆竹产品的声光电技术,保障传统节日和红白喜事氛围。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共1502家,其中有证经营户717家,无证经营户785家。至目前,全县已对717家有证户中的504家进行了规范,使之成为了标准合法经营户,其余213家符合“两关闭”条件的有证经营户,已依法依规全部进行了关闭;对785家无证经营户,已依法全部予以了取缔。打非治违效果特别明显的有三封寺镇、注滋口镇、禹山镇、梅田湖镇、鲇鱼须镇、章华镇、东山镇和团洲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经营户仍然存在。在市、县两级暗访督查中发现,新河乡黄三元烟酒批发店和田家湖生态新区管辖的县殡仪馆附近几家纸扎经营店仍然存在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属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坚决予以取缔。
(二)“两关闭”不彻底。北景港、操军、万庾、禹山等乡镇的“两关闭”有证经营户,目前虽然停止了经营行为,但有的经营户招牌没有销毁,甚至在经营场所楼上、地下室或附近亲戚朋友家中还存放有少量烟花爆竹产品,今后极有可能死灰复燃,转入地下经营状态。特别是万庾镇黄山庙集镇、五田渡集镇和禹山镇大乘寺社区烟花爆竹连片经营现象,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协调整合资源,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必须一律予以关闭。
(三)合法户经营不规范。大部分乡镇的一些合法经营户中,存在烟花爆竹产品堆码不规范,堆码超高,产品靠墙摆放,无搬运消防通道,经营场所无警示标志、警戒线、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水缸、灭火器等现象。
三、后段工作要求
(一)保持警惕不松劲。虽然我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工作目前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不能放松警惕。各乡镇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极有可能出现反弹,要做到机构不散、队伍不减、经费不缺、劲头不松,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规范经营不反弹。各乡镇要按照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找准问题症结,突出重点环节,建立综合执法长效机制。要以防止非法经营户死灰复燃为重点加强监督;同时对合法经营户认真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予以严格规范;对有条件改造的有证经营户,积极给予支持,指导他们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改造。
(三)科学布点不空档。各乡镇要着手准备启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布点工作,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边界线经营户的办证工作与监督管理问题,不留监管空白。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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