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连日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车在县城、注滋口、团洲等乡镇,巡回循环播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为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进万家,林业局还安排森保执法人员派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徐斌 严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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