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进万家

来源: 县林业局日期:2017-03-0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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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林业局巡回宣传车上循环播报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抢、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宣传车在县城,注滋口、团洲等乡镇巡回宣传,森保执法人员深入街头巷尾,进村入户,派发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摘编3000余份,向人们普及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及具体分类知识。

今年来,森保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干警联合执法组,突击检查检查农贸市场3次,今后,该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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