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华安办发[2016]48号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现将《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湘安办明电[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紧密结合, 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将“三大行动”延续到2017年1月底,保持我县安全生产稳定。
附件:1.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
通报;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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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印发 |
附件1
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一、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重庆 “10•31”瓦斯爆炸事故系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给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虽持续稳定好转,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但全省煤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重庆“10•31”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我省一些地区和煤矿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方面,当前煤炭价格持续回升,停产停工煤矿复产复工冲动异常强烈,一些地方煤矿明停暗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反弹;另一方面,煤炭企业遭遇了长时间的低迷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系统不完善、人员流动大、安全管理严重滑坡,事故风险极大。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产煤市县要以重庆“10•31”瓦斯爆炸事故为戒,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采取更加切实管用的硬措施,在煤矿市场越是回暖、生产越是趋紧的情况下,越要坚决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硬要求,越要保持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定力,牢牢把住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决定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紧密结合,并将“三大行动”延续到2017年1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产煤市县要按照湘安办明电〔2016〕45号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全面摸清本地区各类煤矿底子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不论是保留煤矿,还是关闭退出煤矿,均要纳入检查范围,坚决杜绝漏管失控。要明确煤炭企业的安全规范,列出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要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真停、真改、真关、真验收”和“一个煤矿一名带队领导、一支监管队伍、一本检查台账”的工作要求进行严格排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通风系统是否可靠、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防治水措施是否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等安全监控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非正规开采问题;技改扩能煤矿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停产整顿煤矿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或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等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撤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针对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产煤市县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前期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重点整治和打击停产整顿煤矿明停暗产、证照不齐煤矿违法组织生产、拟关闭煤矿违法突击组织生产、技改煤矿在技改区域违法组织生产以及超层越界、假密闭、假图纸、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对超层越界开采、无证或证照过期或不齐、超批准范围进行生产建设和边技改边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按“四个一律”要求处罚到位,坚决管住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假停真开等非法违法关键问题,坚决防范和杜绝3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
四、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压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即日起,由省安委办组织,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监局、省安监局组成5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赴郴州、衡阳、娄底、邵阳、株洲等重点地区的产煤县市区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的监管情况、保留煤矿复工复产情况、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市、县两级也要层层督导,切实落实县乡党政属地监管责任,煤炭、安监、国土、公安和电力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及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的现场监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严管严治,形成震慑。要把隐患当事故看,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依法采取立即停产撤人的行政强制措施;对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不严格落实煤矿停产整顿措施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开展事前问责;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八条断然措施”启动先期问责。同时,要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坚决予以媒体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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