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责任下沉”密织食品安全监管网
本报讯(记者 王 金 通讯员 严 亮)华容县自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后,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遵循“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原则,采取三个“责任下沉”,密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确保食品安全 。
政府责任下沉。今年初,该县出台《关于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为辖区主体责任单位,并成立食安办,由乡(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乡镇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健全村级协管员制度,由各村(社区)主任兼任协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开展相关培训;各乡镇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局划拨工作经费100万元后,乡镇再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配套专项经费,用于专项整治、打假扫劣、抽查检验等工作。
主体责任下沉。该县与各经营主体负责人均签订责任状,明确企业为食药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名单”管理规定(实行)》,评定了一批“红名单”单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先后多次组织开展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培训和从业人员培训,食品药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销售台账,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控体系和可追溯体系;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监管责任下沉。该县按照“做实做强基层”“与街镇一一对应”原则,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设立了16个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和乡镇(社区),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实行“政府牵头、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同时,在执法力量 配置上向基层一线倾斜,并在事权划分上实行“四定”,即定格(明确责任网格)、定量(明确工作任务)、定标(明确工作标准)、定责(明确责任追究),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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