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创建城市文明交通新局面

来源: 华容县政府日期:2015-02-0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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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8万辆,机动车驾驶人已达到10万人。交通需求日趋旺盛,人财物流动日益频繁,相应也带来了交通拥堵加剧、交通违法增加、交通事故频发等一系列城市交通问题。面对新挑战、新问题,我们不仅需要依靠科技手段提高道路交通行为的安全性,而且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与道路交通有关的各种关系,才能够创建城市文明交通新局面。

一、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的重大意义

一是贯彻实施《法》是深入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向。它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民计民生,关乎城市发展。如果交通安全不好、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就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人民的安居乐业,就谈不上以人为本,更谈不上科学发展。贯彻实施《法》,规范车辆通行秩序,提高人民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就是要让人、车、路和谐发展,让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城市文明交通的内在要求。

二是贯彻实施《法》是提高公安交管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们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大力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使得我县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观,人民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县的道路资源有限,在驾驶人和机动车增长速度过快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贯彻实施《法》,目的就是要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人民提供便捷、安全、经济、可靠的交通条件,让群众出行满意,行走放心。

三是贯彻实施《法》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现代交通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交通文明水平是城市文明的一部分,也是城市文明的最直接体现,只有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提高在行车、走路中的交通文明水平,才能展现城市的整体文明风貌。目前,我县正处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要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交通必须先行。近年来,政府加大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道路旧貌换新颜,交通“硬”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交通“软”环境还不够理想,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律素质不够高,不文明、违法违规的交通行为还是经常出现。贯彻实施《法》,就是要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市民的交通行为,让广大市民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用文明的行为创造文明的交通环境,让文明的市民打造文明的城市名片。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其主要解决我县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五大问题:

一是工程车、渣土车、危化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问题。当前我县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项目的施工需要大量的机动车参与运输。要运输就要安全,要安全就要管理,不能让超速超载、危害安全,不能让抛撒滴漏、影响市容。

二是电动车管理问题。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在给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正在成为新型的“马路杀手”。很多电动车“轻摩化”严重,时速超标,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此外,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骑车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

三是校车管理问题。目前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已经从单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逐步发展为牵涉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规范校车管理首先要做好法律保障。因此,要从“人”“车”两方面入手,按照《校车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校车的申报、审批和牌证发放程序,强化校车驾驶人的资质要求,明确教育、交通等职能单位的职责,建立校车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形成了交警、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步”问题。现代化的道路必须有现代化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之配套,才能确保道路的高效使用,达到人与车安全、舒适、快速通行的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是“停车难”的问题。“停车难”是关系民计民生的问题,也是交通管理的“瓶颈”问题。要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首先要规范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提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便利,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着力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水平,为进一步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城区道路及大型住宅、商业网点等建设方面实行“三同步”。县政府要出台相关文件,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纳入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之规定: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停车管理办法》请求政府批准同意,在迎宾中路、一桥西路推行“限时停车、超时收费”开展试点工作,社会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

四县政府制定全县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通影响评估办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五是规范建设社会车辆和货运车辆停车场。在城区选址建设,解决小型社会车辆停放问题,在城郊区域选址建设货运车辆停车场,并建议采取低收费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

六是进一步规范渣土车管理。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渣土车管理,全面落实渣土车的监管力度。一是县治渣办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二是坚持严管重罚;三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建设、拆房等工地的管理,严格源头责任。

七是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创新举措,形成有华容特色的交管工作新模式、新经验。一是城区路段按照“包干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二是农村地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重视,全面强化并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立,并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作用,建立乡村交通事故调解机制。

八是严格执行《法》。“天下之法,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制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法》为契机,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努力实现我县交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依法促进交管事业发展;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的公平正义;要紧紧围绕《法》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全面服务。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交通民警和协管员真抓实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抓好贯彻实施,就一定能够开创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富民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把我县建设成文明县城而努力!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12年第30号令)》;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3〕31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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