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公开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这次现场会效果比广播喊、干部督好,但愿这样的现场会是最后一次。”东山镇荷叶村支书季金红说。3月20日,“3.17”森林火灾公开处理大会在该村5组举行,近百人参加。肇事者刘某当场赔偿受害人易某、包某经济损失20300元,并接受了森林公安局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3月17日,刘某到荷叶村挂清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0余亩。案件发生后,县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组织群众扑救火灾,同时进行现场调查,第一时间锁定了肇事者。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 ![]() |
手机AP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