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圆满完成2013年度“提案”办理工作

来源: 交警大队办公室日期:2013-10-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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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圆满完成2013年度“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2013年“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交的11件提案,华容交警大队本着“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认真细致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赢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为确保有序高效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大队专门成立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刘传智为组长,分管大队领导为副组长,提案涉及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等工作。要求办公室、各中队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确保顺利完成办理工作。同时,大队主动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专项部署,坚持“归口管理,专人负责,承办及时,严格把关”的原则,将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明确承办部门负责人、明确办理时限和程序、明确办理目标和要求,确保按时按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切实做到事事回复、件件满意。  

二、深入调查研究,保证办理效果。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大队高度重视承办质量和工作实效,组织专门小组对每一件提案、意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现实状况,深入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具备办理条件的立即落实工作措施,对症下药、扎实办理。如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车辆违规载人整治力度”问题,大队明确大队分管领导组织各农村交警中队,多次深入代表、委员反映的重点路段进行实地排查,分析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确定了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至接到提案以来,大队多次主动协调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实。截止610日,共查处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53起,查处摩托车违法载人496起,其他车辆违法载人89起,并对每起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通过整治,农村车辆违规载人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明显减少,广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明显改观。  

三、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办理质量。大队围绕力求让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的目标,坚持立足解决问题。对属于交警职责范围的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列出计划逐项解决;对受条件或政策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并取得谅解。针对“花子坟三叉路口红绿灯指挥系统设置不当”的提案,在办理提案时,大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采取主动登门、电话联络等方式,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提案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活、做实,积极争取他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大队严把提案、意见办理质量关,大队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每一件提案的落实情况和答复意见,确保内容完整,行文规范,质量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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