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红绿灯信号系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浅谈红绿灯信号系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
作用、问题及对策
红绿灯信号系统是现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主要方式。其作用是多方面的而且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难想象,一个没有红绿灯信号系统的现代化城市将会陷入怎样的混乱!目前红绿灯信号系统建设在基层县市已初具规模,基层县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但红绿灯信号系统终究有其局限性,只能发挥引导、规范作用,无强制能力。作为道路交通管理者,如何正确认识其重要作用和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红绿灯信号系统在交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是我们需要认真讨论的一个重要课题。
红绿灯信号系统的主要作用:
一、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
“红灯停,绿灯行”,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了或停或行的可视依据,有效地控制了停行无序的混乱局面,从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华容大队为例:红绿灯信号系统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较以往有很大改观,车辆停靠有序,行人遵章守纪,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据统计,
二、实现科技强警,缓解警力不足
目前,基层交警队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警力不足。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拥有量逐年上升,致使交通压力成倍增大,事故量逐年上升。而由于交警管理体制等各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制约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升。因为路面见警率不高,无法强化路面管控,一定程度上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在“三基”工作年,路面一线警力有所充实,但由于非警务活动频繁,城市建设日益扩大,警力问题依然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红绿灯信号系统的投入使用,极大地缓解了这一矛盾,解放了大量警力,多数民警从繁华路口固定岗位转向流动监控,路面见警率显著提高,管控能力切实加强,真正实现了科技强警。
三、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
红绿灯信号系统设计科学、美观、功能性强,是现代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尤其在基层县市,红绿灯是城市建设的重头戏,是创建和谐社会、平安县区的一项民生大事,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红绿灯在交通参与人中起着明显的警示作用,促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并且相互影响、相互传递这种良好习惯,无形中提升了市民素质,整个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
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交通参与者对“红绿灯”内涵认识不清楚或不全面。红绿灯对职业驾驶员而言,是其必学知识,绝大部分能够了解,但对基层县市群众,大部分是一知半解,停留在表面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作如下规定:(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对于红灯和绿灯的指示涵义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均能够理解,但对于黄灯的认识,大部分都存在曲解或认识模糊。尤其在“绿灯闪烁”转换时,道路交通参与人往往很难把握,常常加速抢行,引发交通事故。其解决途径是:一方面对群众的咨询热心解答,要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另一方面,在电视台或交通宣传栏进行“红绿灯”知识讲座,讲解“红绿灯”的基本功能及应注意事项。深入各中小学校,宣讲“红绿灯”知识,并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与家人一起学习“红绿灯”常识,并认真遵守交通规则。
二、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尚未跟上。红绿灯信号系统的规范作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监控系统。因此有效发挥其规范作用,必先使其保证监督功能。电子警察系统是其最好的伙伴。目前,基层县市信号系统配套设施存在相当大的不足,一部分是资金原因,一部分是信号系统的硬件本身存在缺陷,孤立性太强。同时,标识标线、停车泊位的施划尚需完善。基层大队一方面要坚持树立科技强警的意识,加大科技投入,开源节流,筹措资金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在各重要路段、路口建立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另一方面,要与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定期更新标识标线、施划停车泊位、搞好社会停车场建设等。
三、挪套用号牌车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整治不彻底。“红绿灯”信号系统遭遇的一个重大挑战是挪套用号牌车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肆无忌惮、横冲直撞违法行为。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此类违法车辆无法履行监督作用,其车辆驾驶人既心虚又无所谓,能冲则冲,能撞则撞,严重破坏了交通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堪称“马路杀手”。今年来,全国公安系统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两无”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两无”机动车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依然有个别不法分子胆大妄为,蔑视法律法规。因此,公安交警应继续加大对“两无”机动车的整治力度,结合当前“两抢一盗”集中治理工作和警车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无”机动车及挪套用号牌车等。
四、市民交通法制意识不浓,法制宣传有待加强。“撞红灯”现象依然是红绿灯信号系统规范管理道路交通屡治不愈的顽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市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不浓,法制宣传未完全落到实处,尚需加强。公安交警应当以“五进”工作为突破口,强化道路交通法制宣传,不留宣传死角。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布面广的优势,积极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单位合作,通过举办专题栏目等有效手段展开法制宣传;二是以通告、传单、宣传栏等实物宣传方式,直接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加强路面执勤,对违规违章者耐心细致进行法制教育,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县区等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唤醒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有效发挥红绿灯信号系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妥善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是公安交警必须积极应对和认真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在红绿灯信号系统启动时间不长的基层县市,更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向率先使用的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加大投入、加强措施、加强宣传,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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