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水利普查工作的几点意见

来源: 本站原创日期:2011-04-1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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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2010年8月19日,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2010]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分三年完成。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宣传发动、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培训人员;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户外清查登记、数据采集;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数据汇总、成果发布。去年11月份,我县由政府牵头组建了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去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份,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组建了以水利部门专门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办事机构,编制了工作方案,组织县、乡、村三级普查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市、县三级主办的普查专业培训学习。我县已顺利完成水利普查第一阶段的工作。
从今年4月份开始,水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即清查登记阶段的工作。根据县水利普查办提供的情况,目前我县水利普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不稳定。根据全县水利普查的整体安排,我县已明确每个乡镇3名普查指导员由水管站技术人员担任,每个村(场)1名普查员是由村(场)长担任。目前,有部分乡镇水管站参加了市级普查指导员培训的技术人员仍在外面打工未归,部分村(场)负责人参加了普查员培训后因职务变换不在岗位。由于人员不稳定,近半个月来,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是水利普查人员的待遇没有落实。第一次水利普查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很高。特别是户外数据收集、清查、登记的工作量很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户外数据调查、测量、登记的普查人员由于生活费用、加班费用没有保障,直接影响到这些人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有个别地方的普查人员已出现消级怠工的现象。
三是水利普查经费没有保障。水利普查不同于人口普查,大量的数据采集、清查登记工作都在户外进行,需要仪器设备、租车雇人,并通过电脑使用全国统一的软件生成数据表格呈报。普查人员上、下工作联络,办公也需要相应的费用作保障。国务院、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已经明确水利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要纳入同级财政的预算,并保证工作所需,按时拨付。目前,大部分乡镇都没有将水利普查经费纳入预算,少部分乡镇连水利普查的开办费(包括普查办的资料打印费、普查人员的交通费)都没有安排。
鉴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要求很高,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水利普查与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同等重要。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工作。
二是要落实专职领导负责,稳定普查员队伍,保证水利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要落实经费,解决好普查人员的基本待遇,切实保障水利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时点和质量要求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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