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 华容县政府日期:2012-12-12 22:57
字体: 【 浏览量:1

今年进入防火期以来,全镇林区气温偏高,加之清明前后上坟祭祖活动较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森林火灾发生,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1、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严禁在山边林缘烧田坎、地边草、烧焦泥灰;上山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上坟祭祖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香、燃蜡烛。

3、监管好家里的未成年、智障等特殊人员,不让他们在林内玩火、弄火,避免引发森林火灾。

4、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予以制止;进入林区应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5、积极履行防火救火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需积极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电话:4530004。严禁中小学生、儿童、孕妇、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火。要特别注意扑救人员的人生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6、有违反防火管理规定擅自在林区用火,引起森林火灾,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影响扑救森林火灾行为之一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努力避免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东山镇人民政

0一二年二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