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乡严格考核制度以促进新农保征缴工作有序进行
为进一步巩固我乡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成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在90%以上,享受养老金人员发放率达100%,我乡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定,以督促机关办点干部和村场干部加强工作力度。该考核制度具体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综合考评,对任务完成90%以上的前八名进行奖励,对任务完成在90%以下倒数三名的村场取消年度综合考评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对所有机关半点干部和村场干部从工资中拿出200元作浮动,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场干部和办点干部各奖200元;没有完成任务的村场干部和办点干部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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