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干部的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我乡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下文再次强调了工作纪律,文件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站所和村场干部一律给予免职处分:
1、年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不参加乡里组织的会议;
2、计划生育省检和市检中有统计质量问题的;
3、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有突出问题的;
4、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处以刑事拘留以上处罚的;
对影响全乡大局的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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