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田湖镇领导接访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梅田湖镇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领导和接访内容
(一)接访领导。梅田湖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相关信访事项。各有关站、所、村(场)应派人参加领导接访工作,协助接访领导解答和处理信访事项。
(二)接访内容。
1.经站、所、村(场)协调处理,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疑难信访问题。
2.跨单位,需要领导协调解决的信访问题。
3.涉及规模大、范围广,处理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异常上访。
4.上级机关或领导要求本级领导接待的重要信访问题。
二、领导接访的工作程序
(一)领导接访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一,实行挂牌接访。
(二)领导接访前,信访机构要事先掌握和了解案情,按有关规定做好来访人员的预约和登记工作,并向接访领导报告接访事项的有关情况,对重大信访事项应提出接访工作方案,并向有关单位通报,确保领导接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领导接访过程中,信访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录领导接访情况。
三、领导接访事项的办理
(一)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由接访领导指导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向来访人反馈。
(二)对其他业务的信访事项,由接访领导指示相关业务机构处理,相关业务机构应及时向接访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四、领导接访事项的督办和反馈
对领导接访接待的信访事项,信访机构应负责跟踪督办,各业务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办理。信访机构应及时编写情况通报,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接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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