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乡发布公告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确保道路畅通
自“十一五”国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启动至今,已经历了6个年头,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交通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寓外乡友的大力支持和全乡人民的积极参与下,全乡累计竣工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里程112公里。公路建成后在确保物流畅通、方便群众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细则》,结合我乡实际,特作出以下公告:
1、不准占道经营,堆放杂物和农副产品;
2、不准损毁所有路段标识、标牌和减速带;
3、不准在公路两边违规设置广告牌、人为设障,横跨公路的电线、广告横幅必须离路面4.5米以上;
4、距离公路路面省道20米、县道15米、村道10米范围内,不得违规取土、建房;
5、距离公路路面1米以内,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
6、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的人和事,欢迎全乡农户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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