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我县召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会议。县领导张大宏出席。
我县将于9月18日前,精确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已纳入特困供养和孤儿保障的人员不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会议要求,要把握政策和时间节点,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欧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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