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头麋鹿今天放归大自然 我县及早做好宣传保护工作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由国家林业局和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国“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会场活动在岳阳举行。上午9:30活动仪式开始,届时将从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引进16头麋鹿从君山公园后湖放归自然,落户洞庭湖。作为成员配合单位,我县分别对各乡镇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团洲、注滋口、插旗等洞庭湖沿线乡镇交通要道张贴了宣传标语,加强麋鹿等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和保护。(严非平 徐斌)
>> 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麋鹿1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头及2头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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