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收购政策再宣传、再落实

来源: 华容县政府日期:2013-07-2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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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县早稻收购已进入高潮,为了进一步落实早稻收购政策,确保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当前收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县粮食行政法管理部门强调,一是各收购企业(含收购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稻(含早优)到仓价为每50公斤132元,一价到底,要做到应收尽收,不拒收;同时要严格执行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整精米率44%-47%,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相邻等级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不允许新陈混杂、品种混杂。二是目前我县收购仓容充足,且收购时间长(收购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广大农民朋友不要着急售粮,要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售粮。县粮食局监督电话:422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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