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职人员集中学“法”
7月8日,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培训会召开。来自各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负责人、环保站长、派出所长和企业代表共200多人汇聚县委党校,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县领导雷欣、李东见出席培训会。
培训会结合实际案例,对《解释》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法律应用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要件等,让全体与会人员对在新形势下环境刑事污染责任和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有了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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