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
6月8日,县国税局积极与财政、地税部门衔接,完成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这标志着该县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此次“营改增”的范围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交通运输业的“7+1”模式。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从今年8月1日起,我县将试点政策“营改增”,据悉,“营改增”改革对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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