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对酒驾人员作“顶格”处罚

来源: 华容县政府日期:2011-12-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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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现在起,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获的酒驾人员,一律“顶格”处罚。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传智表示,将全面加大对全县酒驾整治力度,坚持中午、晚上在餐饮、酒吧集中路段、路口定点检查的同时,组织警用摩托车流动巡逻突击检查。凡被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对当事人严格依法处罚,并坚持“三个一律”: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有在呼气测试或者抽血检验前饮酒的以及在抽血前脱逃等阻碍执法工作的,一律以实际检测的酒精含量结果作为立案标准;对经立案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一律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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