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对荷花市场门面外的半固定棚户罩进行拆除
元月18日,县政府组织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对荷花市场近200家门面外的半固定棚户罩及售货摊位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荷花市场绝大部分门面外的半固定式棚户罩及售货摊位占用了消防车道及防火间距,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根据相关规定,县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多次对荷花市场等地延伸出门面外的棚户罩及摊位进行依法处置。元月18日再次对没有依法拆除的半固式棚户罩进行了强制拆除,此举也得到了门面业主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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