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全面启动 个人缴费提高到每年每人30元
我县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资金由过去的每年每人20元提高到30元。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2011年度合作医疗补助范围有所扩大,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县合管办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11月20日以前到所在村、场、居委会登记缴费,以免延误了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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