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会议
9月7日,我县召开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泽世在动员会上强调,开展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是为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对象是全县所有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对全县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和文化、交通、建设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重点清理。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清查公职人员本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假借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在清理工作中,对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自纠到位,且违纪、违规情节较轻的,不予追究;对逾期没有如实上报并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从事营利性活动,经清查或举报查证属实的人员,是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的,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查处;是一般干部的,一律先调离现职岗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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