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数据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政府网   2016-01-1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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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华容县公安局 的委托, 本代理机构 对 华容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数据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 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 数量、 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华容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数据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数据库(平台)建设;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 政府 采购编号: HRZCZB02-G15310 委托代理编号: HRZCZB02-G1531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项目预算:3341525.23元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授权代表应持 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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