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20-1732634
  • 统一登记号:HRDR—2020—00003
  • 发布机构:华容县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0-08-05
  • 信息时效期:2023-08-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华政告〔2020〕4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0-08-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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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DR—2020—00003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

 

华政告〔2020〕4号

为全面加强我县水域管理,清除水上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辖区内的“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水域:我县辖区内的洞庭湖、藕池河、华容河、长江、集成长江故道等水域。

二、整治对象: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和未取得有关行政许可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

三、整治要求:

1、水域范围内“三无”船舶的所属单位或个人必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自行将船舶拖拽上岸至指定区域,逾期未拖拽上岸至指定区域的,由县禁捕退捕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

2、县交通运输局、岳阳海事局华容办事处、岳阳海事局监利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取得实效。

3、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日常巡查,配合做好执法工作;要划定专门区域用于上岸船舶集中存放、管理。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凡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举报电话:县交通运输局0730-4135167。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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