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9-1637622
  • 统一登记号:HRDR—2019—00003
  • 发布机构:华容县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9-09-03
  • 信息时效期:2024-09-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华政告〔2019〕3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蒙华铁路(华容段)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09-2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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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DR—2019—00003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蒙华铁路(华容段)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华政告〔2019〕3号

为加强蒙华铁路(华容段)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蒙华铁路(华容段)线路安全保护区(以下简称“安全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保护区范围

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12米、10米。具体起讫里程及范围为:


地点

铁路起讫里程

左(右)侧

从铁路线路堑顶、路基坡脚或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米)

万庾镇

DK1344+640-DK1358+500

双侧

12

章华镇

DK1358+500-DK1358+800

双侧

12

章华镇

DK1358+800-DK1366+000

双侧

10

章华镇

DK1366+000-DK1367+200

双侧

12

三封寺镇

DK1367+200-DK1376+200

双侧

12


二、安全保护区相关要求

(一)蒙华铁路(华容段)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蒙华铁路(华容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范围绘制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在铁路沿线设立标桩。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沿线企事业单位、个人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三)在蒙华铁路(华容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拆除。

4.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5.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特此通告。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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