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DR-2026-00004
华政发〔2026〕4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岳司通〔2026〕16号)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单位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华政发〔2025〕5号)附件2中拟修改、附件3中继续有效以及后续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的除外)共计79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废止《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耕地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13〕1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宣布《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残疾人、残疾军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县城市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14〕9号)等17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重新公布《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城区停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21〕9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四、《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发〔2013〕4号)》等4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4)。
五、修改《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生产生活行为的通告》(华政告〔2017〕8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5)。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继续有效的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连续计算。
各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应当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的情况,或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的情况,对规范性文件作出需要废止、重新公布或者修改的清理建议,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3.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4.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
5.修改的规范性文件(8件)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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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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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耕地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文件法律依据已废止或修订,文件内容已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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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
华政告 |
该文件发布背景是当时我县有非洲猪瘟,现该文件实施背景已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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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推行城市管理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
华城管发 |
因管理体制改革等因素,文件已不具备实际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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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上级文件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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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华政告 |
已于2026年1月9日通过《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城区及部分周边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华政告〔2026〕1号)废止。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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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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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残疾人、残疾军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县城市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20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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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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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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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政府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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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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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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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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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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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关于印发《华容县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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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在城区通行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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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工业集中区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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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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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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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华容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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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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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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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20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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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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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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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城区停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登记号 HRDR-2026-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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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
华政告 |
登记号 HRDR-2026-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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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登记号 HRDR-2026-01003 (以正式文件重新公布,将“暂行办法”改为“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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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登记号 HRDR-2026-01004 (以正式文件重新公布,将“暂行办法”改为“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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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团洲垸蓄滞洪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登记号 HRDR-2026-01005 (以正式文件重新公布,将“暂行办法”改为“办法”) |
附件4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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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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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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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客运经营活动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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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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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境内有螺洲滩实施封洲禁牧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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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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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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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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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华政办发〔2018〕15号文件部分条款内容予以修改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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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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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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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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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企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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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华容县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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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加快实施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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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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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华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标定地价成果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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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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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城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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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关于调整我县城区公交车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华发改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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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华容县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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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华容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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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华容县人民政府令 |
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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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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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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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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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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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关于对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划行归市的通告 |
华商粮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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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退捕渔民帮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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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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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华容县实施<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
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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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
华发改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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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华容县财政局 华容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华容县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城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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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关于调整我县城区公交车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发改价费〔2022〕7号)予以修改的通知 |
华发改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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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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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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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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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华容县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
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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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捕水域禁钓区的通告 |
华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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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华政办发 〔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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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残疾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县城区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华政办发 〔20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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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华政发 〔20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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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华政发 〔20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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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2026〕第 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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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华政办发〔2025〕3号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改的通知 |
华政办发 〔20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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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8件)
一、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生产生活行为的通告》(华政告〔2017〕8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第一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二、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水面投肥养殖的通告》(华政告〔2017〕9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第一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53号)文件精神”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
三、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华政办发〔2022〕15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1.2编制依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小墨山核电厂厂址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23〕15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五、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公布<华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华政办发〔2023〕16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清单中涉及作为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六、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24〕5号)进行如下修改:
第十六条后增加“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工作外,县直部门不得将未列入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的执法事项擅自向乡镇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变相下放。”
七、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华政办发〔2024〕12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1.2编制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八、对《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城区及部分周边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华政告〔2026〕1号)进行如下修改:
将第一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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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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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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