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法律援助 | ||||
来信时间: | 2015-09-03 06:19:38 | 来信人: | 叶美英 | 信件编号: | 201509030619386171 |
信件内容 | |||||
你好,我是外地的嫁到华容现在和老公在闹离婚已经在华容法院立案了,我这几年一直在家带小孩没有经济来源想申请法律援助,我先前已在法律援助处咨询过,现在我在我们村开了个证明,请问还需不需要开什么证明呢! |
信件回复 | |||||
我局法律援助股室已在咨询当天详细的和当事人说明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资料,当事人表示无异议。 | |||||
回复单位: | 县司法局 | 回复时间: | 2015-10-13 16:28:34 | 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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