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子女工龄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4-11-09 21:24:52 | 来信人: | 付先生 | 信件编号: | cxm1415539492877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盛市长: 我是“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当年年满17周岁,在农村直接参加劳动了2年,现在我退休了,才发现我下放农村的2年没有计算工龄,,有关部门说档案里没有知青办的什么表,不能计算工龄.我了解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可以计算工龄,岳阳为什么不能执行,请问要找哪个部门? |
信件回复 | |||||
付先生: 你好! 通过和你电话联系,得知你所指的“有关部门”是指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规定,子女随父母下放,年满16周岁的应该是算工龄的。你可到组织部提取你的档案再到县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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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11-12 10:48:13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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