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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新建污水池侵占老百姓基本农田未赔付青苗补偿款的事宜
来信时间: 2020-11-20 09:22:15 来信人: 小肖 信件编号: cxm160583533562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你好!我叫肖文举,家住禹山镇罗家嘴村6组,10月月底在罗家嘴村华注公路旁新建了一座大型污水池项目,该项目建在我家农田上,经过实际丈量侵占我家农田面积大约1.1亩左右,当时农田上正种植的大量玉米等农作物待收割,该项目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挖掘机直接开进去施工,把我种植的大量农作物全部给损毁,后来我发现并现场进行了制止,该项目负责人与我经过协商,同意支付我800元的青苗补偿费,我当时也同意了,也当场把钱支付给我了。我还未离开现场,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该项目负责人直接一个电话打禹山镇派出所所长(估计是朋友关系),说我阻碍施工,所长来到现场后,不分青红皂白、二话不说直接把我带上警车,并带到罗家嘴村委会,并要求我把赔偿的800块钱退还给项目负责人,现场是各种恐吓手段并亮出犯罪手铐说,如果你不把钱退还他,我要把你直接拷起来带到县公安局看守所,陪同过来的警员也是各种恐吓,一口脏话,开口就骂娘,现场要求我立正、稍息,像训练新兵一样,我实在没有办法,被逼迫无奈只能把800块钱又直接退还给项目负责人了,作为六十几岁的人了被他们这样的折腾,我当时欲哭无泪,心里的痛只有自己知道,受到他们的恐吓以后,本来体弱多病的我白天吃不好晚上睡不着,心中的阴影一直无法消除,我在想我只能通过自己诉求向领导反应了,上述事件绝对真实,我敢以人格担保。请问领导作为普通老实的农民,我是违法了还是违反了法律的那一条,作为共产党和人民的警察,不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反而通过各种手段恐吓我,这么猖狂嚣张,请问是谁给予他的权力,就这样任意抓捕我,还要把我带进县看守所,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错吗,真不敢相信警察系统里面还有这样的败类,这跟黑社会还有什么区别,我请求县公安局领导加强类似警察的排查,并要能为我讨回公道?该项目侵占的基本农田,是否履行有正规报批手续,我的青苗赔偿款何时能到位?请求领导帮忙解决!万分感谢!谢谢!

信件回复

肖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并已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1.经向派出所民警咨询核实,当日派出所所长并未出警,因肖先生堵车影响工地正常施工,故处警民警依法对肖先生进行了训诫,过程中并未进行言语或行为恐吓;

2.经联系罗家嘴村村委会,得知由于损坏了肖先生小部分农作物,项目施工方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给予了超出农作物价值的800元补偿,肖先生收下后,提出想让施工方赔偿1200元,施工方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处理,民警到场后,肖先生便直接将补偿款800元交还给施工方,此事完全出于肖先生主观意愿,民警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并未在旁威胁、胁迫,此事项目施工方及周边群众均可作证;

3.禹山镇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已与肖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就相关事宜做好了解释工作,肖先生也表示接受。

最后感谢肖先生对禹山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华容县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单位: 禹山镇 回复时间: 2020-11-30 15:50:06 满意度: 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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