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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0-10-21 21:03:28 来信人: 程传超 信件编号: cxm1603285408445
信件内容
我是护城万圣村村民,于二零一三年结婚零四年生女。兄于一八年成婚生女,现全家十三口居于一宅。多次向村委申请宅基地,给予回复村委无权分宅基地。我想请问,加油站本是我村的田地,可以出售。村上多户老人逝去,儿子另有宅基地的,这样合理吗?我妻子户籍是马鞍社区,而马鞍拆迁她什么权益也没享有,嫁入我村多年,也享用不了这边的权益。而我如今申请宅基地也受阻,希望有关部们能给个合理的决决方案
信件回复

程传超:

你好!你反映关于申请宅基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村委会调查,程先生现住的房屋旁还可以另做一栋房屋。村委会无权安排居民宅基地,需要当事人与组长讨论后,组长开群众大会决定。关于加油站土地权益,加油站属于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转型后再做的加油站,由政府挂牌。宅基地申请需与组长讨论,群众决议后,国土资源局到实地勘察后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才可另做房屋。村委会无权分配。

程先生所说妻子未享受村委会待遇一事,程先生妻子原属马鞍社区由于户口未转过来,不属于本村村民不享受村委会权利,程先生与妻子于2020年10月20日来村委会开婚迁证明,村委会开具婚迁上户证明后,到城南派出所上户,派出所于周五上报材料至县公安局,等结果出来后由村委会通知程先生妻子带户口本结婚证到城南派出所确认婚迁事宜。

特此回复

回复单位: 章华镇 回复时间: 2020-10-27 11:22:59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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