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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落实文件精神
来信时间: 2020-06-23 10:20:33 来信人: 易大新 信件编号: cxm1592878833159
信件内容

尊敬的相关领导,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已将《华容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公布于我,请告知我宅基地在此次项目实施中被复垦为水田的面积是多少?青苗补偿费及新增耕地管护费用何时拨付?请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落实文件精神。

信件回复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增减挂复垦面积约为3分地,因当事人没有种农作物,所没有青苗补偿,但当事人种的树作了补偿,目前,东山镇没有收到有新增耕地管护这项费用及下发此费用的通知。

回复单位: 东山镇 回复时间: 2020-07-09 10:04:18 满意度: 不满意
再次反馈
1、请拿出复垦面积为3分地的官方数据支撑材料; 2、我种的树做了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3、关于新增耕地管护费用,已在华容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中载明,华增减挂发〔2020〕1号文第四项第5小点原文为“一是协调费。按工程施工费和设备费总额3%的标准安排,在4月底前拨付50%,指标入库完成后两个月内拨付余下的50%。乡镇协调经费与乡镇项目实施工作考核结果挂钩,实行上下浮动,考评办法另行制订。二是青苗补偿费。按照水田1750元/亩、旱地1250元/亩标准安排,其他农用地不安排青苗补偿经费。青苗补偿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到位。三是新增耕地管护费用。按690元/亩标准安排,其他农用地不安排管护费用。在落实耕种验收后,其中600元补助分三年拨付给耕种农户,90元一次性拨付给村(社区)作管理费用。以上三项经费按工程竣工验收的实际面积予以认定。”分级验收阶段为5月21日-7月10日,请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落实文件精神,而不是想办法敷衍塞责。
反馈时间: 2020-07-09 11:31:28
再次回复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当事人反馈的信息后,东山镇党委、政府立即安排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及仙鹅寺村易支书处理此事,易支书表示,已就当事人反馈的情况跟当事人作了解释和说明,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回复单位: 东山镇 回复时间: 2020-07-10 1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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