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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团洲乡团华村四组申请宅基地屡次不批2
来信时间: 2020-06-17 23:05:39 来信人: 陈爱玲 信件编号: cxm1592406339049
信件内容

我是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团华村四组015号村民陈爱玲,6月14号我在县长信箱里面写了求助信,标题是《团洲乡团华村四组村民申请宅基地屡次不批》的求助信,在我写完信之后6月15号团洲信访办给我打电话,说给我处理好了我回去签字就好了,6月17号也就是今天下午,团洲乡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给我的宅基地是在三组,这个方案我在之前村里就提过,但是我一直没有同意。原因如下:

本来6月7号我约了回去办理宅基地,但是一直拖到10号。6月10号给我2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在我离婚前的老宅基地划分出来,但是最后说村里不划四址;第二个方案是让我拿田出来去团华四组去换宅基地。6月11号周支书亲自找我谈,就这2个方案,我同意了拿田去换,然后周支书打电话约了姚主任跟徐昌华还有郑德松下午4点让我用田换一个宅基地,当天下午4点徐昌华却带着我们到了老宅基地上,要求从老宅基地给我划分,但是又不划分。这2个方案先后被推翻。姚主任当场就把周支书叫到场,当场周支书问徐昌华还有郑德松到底怎么处理,徐昌华提出要我用1亩5分田去换宅基地,而且要求还是整田,但是给我的田全是散田,压根就不存在整田,刻意为难,后面我也明确说了,是不是我拿1亩5分田出来,就一定可以给我一个宅基地,但是郑德松当场就翻脸,说没有方案,解决不了,随后周支书跟徐昌华就去一边商量怎么处理,后面周支书就让姚主任跟徐昌华就先走了,半个小时以后姚主任跟徐昌华回来了,就提出一个新方案,给我在三组找了个新的宅基地,地是三组一位五保户的宅基地,这位五保户没有子女,村里给五保户分配了一套安置房,这个宅基地村里就收回来了。看完地之后,周支书就去找闵会计到了团兴说去找五保户还有我一起去签协议,将宅基地分配给我。但是闵会计当场就说这个宅基地是五保户的,老人家也有二个儿子,如果这样收回来,以后五保户闹起来怎么办?这个协议我肯定不会写。周支书说你写就可以了。但是当时那份协议里面把我名字也写在里面,我当时也怕以后五保户子女也会因为宅基地的事情闹,我就明确说了不要把我名字写在协议里面。当时协议一写完,马上就赶去找她签字,车上村干部也一直在讨论,以后五保户反悔怎么办?这是违法的。到了团洲安置房楼下,周支书喊我上去一起见证,要五保户签字,我不同意上去,因为这是欺骗老人家的行为。当时周支书带着村干部上去了,不知道怎么操作的,五保户签字同意了,周支书他们就笑着走下来。当时回去路上,我也明确跟周支书说,这个宅基地我住也住的心不安,以后五保户反应过来了,是不是又会找我。后面周支书要我第二天去签字,宅基地划分给我。我思考了一个晚上,12号上午我没有同意这套方案,也明确跟周支书说了这个宅基地根本就是欺骗老人家骗来的,我也这样被村里欺骗了这么多年,我肯定不会同意的。13号我在给周支书打电话,周支书又说4组有个宅基地,要我拿9分田去换,我就提出来,郑德松扣了我5分田,要他把田还给我,我在另外拿4分田出来,但是后面也没有下文。所有处理经过信访办都知晓,我也去反映过。

现在团洲乡信访办在明知道违法违规前提下,说村里已经安排好了,强行给我分配了个三组的宅基地,是我不要,他直接在县长信箱里面回复事情已经处理。但是事情根本就没有解决。陶县长,我再次求助于您,我申请团洲乡团华村四组的宅基地,为什么就这么难,为什么四组的宅基地就不能批,三组的确可以,请您为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做主。为我这样在外20多年确一直没有家的人做主。

信件回复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一、团洲乡团华村已经与您现场查看了宅基地并召开了座谈会,已经给您调整了规划了宅基地;

二、如果您需要建房,需符合乡村规划,您可在丈夫李争详的原有宅基地上继续建房,因您丈夫和弟弟分别在君山区和华容县购买了房屋,当前该宅基地为空闲状态。

回复单位: 团洲乡 回复时间: 2020-06-23 10:29:21 满意度: 非常不满意
再次反馈
团洲乡工作人员,你好: 关于23号您回复我申请宅基地建房一事已解决,我回复如下: 1)、您没有帮我处理好任何问题,请问我从6月7号到乡政府拿到的6份申请宅基地确权及建房表格,团华村委会直到6月27号都没有安排人处理。表格至今无人受理。 2)、您在明知我是四组集体经济成员,应该享受四组权益,不是三组集体经济成员无权享有三组宅基地权益。并没有你说的村委与我开座谈会一事,还要我接受,请问您做了什么处理? 3)、关于郑德松私自找有我0.5亩地,您只字未提,请问有调查处理吗? 事情都已经反映到县长信箱,现在您还可以以欺骗的形式回复,弄虚作假,回复已经处理。
反馈时间: 2020-06-27 11:58:09
再次回复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1、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建锋已与您联系,同意在原宅基地上划分0.5亩给您建房,这是团华村及您都同意的最终方案;

2、原宅基地本来就有您及孩子的面积,在上建房属于您的合法权益,但目前的问题是您原丈人可能不同意,若他不同意你在上建房,乡村两级可以上门做工作,但如若其仍然不同意,建议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对他进行法律起诉。

回复单位: 团洲乡 回复时间: 2020-06-30 17: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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