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团洲乡团华村四组村民申请宅基地屡次不批 | ||||
来信时间: | 2020-06-14 10:24:37 | 来信人: | 陈爱玲 | 信件编号: | cxm1592101477758 |
信件内容 | |||||
陶县长,您好: 我是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团华村四组015号村民陈爱玲,离异有子,户口也是独立户口,现在因为申请宅基地建房一事求助。 本人自1999年以来,多次向村委申请宅基地建房被骗,被推诿,图一,图二,图三是土地确权证,被郑德松私自扣押5分田,至今未给,因为本人也是在外地打工,本人于6月3号打电话给现任村委委员徐昌华,打电话说建房一事,他要求只能在老宅基地建房,要求我本人回去,别人不能代办,于是同他约好6月7号回村委办理(期间也同村委周支书以及刘克明反映过情况,来回只请了9天假)。 6月7号我回到村里找徐昌华,他说有事,一天没见人。 6月8号我再次来到村委找他,他要我去乡政府拿表格,我去了之后被告知这个只能是村委去拿,后来我同所长说我难处,请假回来,时间也比较紧,他们给徐昌华打了电话联系之后让我带走了表格,等我11点40分到了村委找徐昌华,又不见人影,打他电话才知道他又将事情推卸给了现任姚主任(管理建房相关工作),我在村委一直等到晚上5点多,还是没见人。 6月9号我再次来到村委,姚主任以不熟悉情况为由,让我走了,我意识到情况不对,马上给村委周支书打电话,又要我去找徐昌华,徐昌华又说把我交给姚主任了,几个人来回推诿,后面再给周支书打电话,周支书冲我发火说我不要总是找他,要我去找徐昌华。当天我打了12345求助热线,信访办来了2个工作人员,就说要我填写自己资料,下午有人给我处理然后就走了。当天下午姚主任,刘主任来村委打电话给他,又是各种理由推诿,一直不给处理。 知道今天6月14号,一直没有结果,村委还是在一直推诿,没一个负责人跟进,我在打电话给12345求助,也跟我说打了没任何用。陶县长,国家一直有政策离婚妇女及子女有权享受申请宅基地权益,并且我也是在村里有独立户口,独立的门牌号,但是团华村委无视相关国家政策,一直欺压不给。 据我所知,现在团华村四组至今有五户人家户口迁移走了,也有空闲宅基地,我从1999年至今2020年,中间多次申请宅基地村委一直不给,导致我至今居无定所,国家一户一宅在团华村村委里面就是摆饰品,郑德松,徐昌华严重侵犯了我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益,他们以没有土地为由要我拿承包的土地去换宅基地,团华村四组一起有390多亩地,有的人人均只有2亩地,但是村委干部及亲戚却人均3-5亩地,而且郑德松拿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至今不发放给农民,这样难道就真的合理吗? 我和儿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写明2个人一起是4.71亩地,但是郑德松实际分派给我的只有4.2分地,一直扣押我0.5亩地不给。现在我申请宅基地建房又给出新的方案,让我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面确权的4.71亩地中拿出来1亩5分地去村委里面换取一个宅基地,这样难道合法吗?国家政策难道支持用种植地去换取宅基地了吗? 请求政府部门可以核查团华村的情况,现在问题真的十分严重,村委各种推诿,现在是求助无门,希望陶县长能够让我们这些普通农户享有该有的政策以及福利。万分感谢 求助人:陈爱玲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附件3:3.jpg 附件4:4.jpg 附件5:5.jpg 附件6:6.jpg |
信件回复 | |||||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一、团洲乡团华村已经与您现场查看了宅基地并召开了座谈会,已经给您调整了规划了宅基地; 二、如果您需要建房,需符合乡村规划,您可在丈夫李争详的原有宅基地上继续建房,因您丈夫和弟弟分别在君山区和华容县购买了房屋,当前该宅基地为空闲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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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团洲乡 | 回复时间: | 2020-06-23 10:28:47 | 满意度: | 非常不满意 |
再次反馈 | |||||
团洲乡工作人员,你好: 关于23号您回复我申请宅基地建房一事已解决,我回复如下: 1)、您没有帮我处理好任何问题,请问我从6月7号到乡镇府拿到的6份申请宅基地确权及建房表格,团华村委会直到6月27号都没有安排人处理。表格至今无人受理。 2)、您在明知我是四组集体经济成员,应该享受四组权益,不是三组集体经济成员无权享有三组宅基地权益。并没有你说的村委与我开座谈会一事,还要我接受,请问您做了什么处理? 3)、关于郑德松私自找有我0.5亩地,您只字未提,请问有调查处理吗? 事情都已经反映到县长信箱,现在您还可以以欺骗的形式回复,弄虚作假,回复已经处理。 | |||||
反馈时间: | 2020-06-27 11:57:55 | ||||
再次回复 | |||||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1、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建锋已与您联系,同意在原宅基地上划分0.5亩给您建房,这是团华村及您都同意的最终方案; 2、原宅基地本来就有您及孩子的面积,在上建房属于您的合法权益,但目前的问题是您原丈人可能不同意,若他不同意你在上建房,乡村两级可以上门做工作,但如若其仍然不同意,建议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对他进行法律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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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团洲乡 | 回复时间: | 2020-06-30 17:0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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