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官商勾结,路霸乱收费 | ||||
来信时间: | 2020-01-22 14:22:47 | 来信人: | 刘迪伏 | 信件编号: | cxm1579674167236 |
信件内容 | |||||
华容宋市与操军的渡口在冬天枯水期每年都是搞个渡船放在河床中间,来去双向收费,没有发票,没有系统并网,不受监控,就跟路霸一样,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现场工作人员回复是受省政府批准保护,政府是这样的不作为,是这么腐败吗?我不相信,在习总书记的中国梦以下这些不合理的收费都不应存在。完全可以用坝就解决的问题,偏偏要放个不动船在那里收费,有多少人参与其中,分到这些黑心钱。望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回复,此信将同步更新到其他网站,及市政府省政府信箱。 |
信件回复 | |||||
刘先生,你好! 宋家嘴汽渡是华容县华新汽车轮渡公司下属渡口,实行“以渡养渡”。该渡口由县政府审批命名,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该渡口收费可提供发票。根据你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提醒告知渡口负责人,要求工作人员在收费时,主动出示发票。 祝您春节愉快!万事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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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20-01-23 12:57:00 | 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再次反馈 | |||||
以渡养渡是什么意思?可以理解为收的过路费是不上交的吗?物价部门是如何定价的?高速公路一公里才5毛,这条不动的船有多长?冬天枯水期为什么不能撤走?完全可以拦坝,又不是没有这样做过。动了哪位政府人员的奶酪?别人搞条船停那也可以收费吗?县交通局回复太过敷衍,是不是请媒体你们才会积极处理,才会认识问题所在 | |||||
反馈时间: | 2020-02-13 21:58:38 | ||||
再次回复 | |||||
刘先生所提问题,可到宋家嘴渡口向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查看有关公示。 1. 关于渡口设立的问题。《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的审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部门。宋家嘴汽渡是由华容县人民政府审批命名的全县4处汽车渡口之一,隶属于华容县华新汽车轮渡公司。 2. 关于渡口收费的问题。“省内渡口车辆过渡费标准”是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湖南省定价目录的定价内容之一。该渡口车辆过渡费收费标准具体由县发改局物价管理机构审定。比如:7座以下小型客车核定收费标准为10元/台次,收费5元/台次为减半收费。 3. 关于收费票据的问题。经核实,该渡口申领了税务定额发票,随时可向过渡车辆提供。渡口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要求工作人员主动向过往车辆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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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20-02-23 15:3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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