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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作者: 未知 字号:【 点击量:

根据《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华政办函〔2015〕2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免试、择优”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坚持计划、班额控制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计划外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4.坚持自主和双向选择原则。入学对象均可按规定自主填报就读志愿;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按就读志愿依照招生办法自主招收新生。

5.坚持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原则。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按教体局招生政策执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教体局基教股、职成股依照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长办公会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军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办法

(一)乡镇学校招生

1.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办班计划经教体局批准后,由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2.严格控制班额。各乡镇学校小学班额不得突破45人,初中班额不得突破50人。

3.依法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应根据教体局核准的招生办班计划,合理制定招生方案,统筹规划本辖区学校的招生区域,引导学生合理就近分流,确保生源均衡配置。按规定时间完成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4.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迁移需转校就读的,必须按学籍管理要求,经双方学校同意后依程序办理。

(二)城区学校招生

城区学校招生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限定年龄、划分区域、预先申请、调查审核、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审定计划。教体局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下达招生计划。

2.控制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60人以内。

3.限定年龄。2017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

4.划分区域。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计划,由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城区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分布图见附件7、8)。

5.预先申请。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在籍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均可按规定向志愿学校提出网上入学申请。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示牌,公示本校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1)小学新生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城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上传有效证明。

②申请时间:5月15日-7月25日。

③申请办法:有城区户籍或房产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ww.hrygzs.com(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向户籍或房产所在区域的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登记时,须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上传含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身份证、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并以房产登记入学的,必须上传由县房产局出具的适龄入学儿童父母的房屋查询证明(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不能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租住在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城区入学的,按以下办法申请:租住在马鞍山实验学校招生区域的,向白鼎小学提出入学申请;租住在其他学校招生区域的,就近向区域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跨区申请无效。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租住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的,可于8月20日-25日向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充申请。

(2)初中新生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上传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②申请时间:5月15日-7月25日。

③申请办法: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ww.hrygzs.com(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申请时须上传含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身份证和与户籍姓名一致的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并以房产登记入学的,必须上传由县房产局出具的在籍学生父母的房屋查询证明(在籍学生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不能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租住在城区的六年级在籍学生的监护人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租住证明。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含进城务工及返乡人员的子女)申请在城区初中入学的,向章华镇护城中学提出入学申请。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6.调查审核。户籍、房产、年龄等信息由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参与审核认定。

①网上初审:招生学校对监护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面试复核:初审合格后,监护人持上传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招生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复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复印件与网上申请不符的,取消录取资格。

③审核分类:招生学校对面试合格对象采取核实登记资料、入户调查的办法,对申请信息审核分类。入学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按以下办法予以分类:

A类:户籍和房产证地址均在招生区域内;

B类:户籍地址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

C类: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在招生区域内;

F类: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

7.录取公示: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登记信息分类结果,依次按A类、B类、C类、F类顺序分批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分校录取时,如某类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在该类别按就近原则排位录取。

未予正式录取的申请对象,根据自愿的原则合理分流,城区其他学校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收。

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开招生结果,教体局根据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通知书。

(三)高中阶段招生

1.招生程序

(1)考生报考:考生一律到学籍所在地报考,非本县在籍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返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者,集中安排在进修附中报考,不得报考县一中。

(2)志愿填报:考生登陆“http://www.hrygzs.com(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自主填报,考生志愿分为职业中专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和普职兼报志愿两大类。填报了职业中专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的考生,不再填报普高志愿。普高志愿分为专业志愿和文化志愿,均分设择优志愿、正取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报考县一中篮球特招和怀乡中学田径特招的考生,初中阶段必须参加过一次县级以上(含县级)运动会。

(2)招生录取。普职招生录取依据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及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以教体局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招生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其它考试。普职招生录取同步进行,普高录取的顺序是先省级示范高中后一般高中,职校录取顺序是先对口升学高考班后技能班。返乡就读学生单独招生,经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安排到县二中、县三中、县五中就读。

(3)报到注册。教体局根据招生方案审定招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不再保留学位。招生学校凭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办理学籍注册,未经批准的违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2.招生计划及录取标准

(1)招生计划。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3920人,80个教学班,其中:普通高中2720人、56个教学班,职业中专1200人、24个教学班(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缺额不补录,实际录取比例增加2%,并另增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计划。

(2)录取标准。文化成绩以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12科成绩为依据,总分112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品100分、历史100分、生物100分、地理100分、体育与艺术100分、理化实验操作40分、信息技术20分;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实践能力等五个维度评价结果为依据;考查科目成绩合格。

    全县按12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1200人。县一中在择优对象中,按9科(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下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评价结果中有2个以上(含2个)C等级不予录取。职业中专和其他普通高中按12科成绩录取,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评价结果中有1个以上(含1个)D等级不予录取。实验初中、侨联环城学校、进修附中按三校同线的办法分配县一中录取计划。

3.录取办法

(1)县一中录取办法

①文化生择优录取。在12科文化成绩进入全县前1200名且填报了县一中的对象中择优录取868人,另增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计划。择优录取分选拔录取和分配录取:

A.选拔录取。在全县1200名择优对象中,按文化成绩9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34人,另增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计划,录取时末位分数相同者增加录取。

B.分配录取。根据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人数,按比例将434人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校(具体见附件2)。在全县1200名择优对象中,剔除选拔录取对象后,按文化成绩9科总分和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单位分配名额。全县最低录取控制线与最高录取控制线相差不超过9科成绩原始总分960分的3%,即29分。不能完成择优招生计划的,余下名额全县调剂,根据9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专业生择优录取。招生计划50人,其中,音乐20人(声乐8人、舞蹈7人、器乐5人),体育20人(含篮球特招5人),美术10人。按以下办法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在全县音乐(声乐、舞蹈、器乐)、体育、美术专业考试对象中,以专业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再按文化成绩(12科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学生统一安排到专业班就读设定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普高预测线,根据最低控制线标准,录不满的专业计划调整到文化成绩选拔录取。

(2)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①择优录取。在全县1200名择优对象中,除去县一中已录取对象,按学生择优志愿分别录取到相应学校。怀乡中学宏志班录取不得超过50人;县二中、县三中、县五中宏志班录取各不超过30人。

②专业生择优录取。招生计划210人,其中,音乐70人、美术70人、体育70人(含怀乡中学田径类特招计划5人);怀乡中学招收音乐、体育、美术三个专业班各40人,共120人;县二中、县三中、县五中分别录取志愿报考上线的音乐、体育、美术小专业生共90人。

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在全县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试对象中,剔除县一中优先录取对象后,以文化成绩12科总分最低控制线确定入围对象,再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设定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即音乐低于普高录取线预测线80分,美术和体育低于普高录取线预测线60分。所录专业生编入相应学校专业班就读。根据最低控制线标准,录不满的专业计划调整到文化成绩录取。

③文化成绩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在全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对象中,除去县一中已录取和普通高中文化择优、小专业已录取的考生后,从高分到低分录满计划数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为普高正式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文化录取实行“分校异线”,按各校录取分数线录满招生计划,教体局根据服从调剂志愿和各校录取情况适当调剂。

(3)职业中专招生录取

①对口升学高考班择优录取。择优计划500人,从专报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的考生中,按一般普高择优生录取办法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普高正式录取线;若未录满计划,则在职业中专入学对象中按就读意向依成绩补录。对口升学高考班的正式录取人数纳入普高择优评价。

②技能班录取。招生计划700人,根据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设置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下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10%。

③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实行单项讲评,按《华容县2017年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级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2.统一宣传,全力维护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要根据上级政策和本方案,广泛宣传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要及时将教体局统一印制的《考试招生工作早知道》发放给考生和家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基教股:4227659,职成股:4228764,阳光服务中心:4212458)接受社会监督。

3.严谨操作,确保招生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录取标准,严格控制大班额,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实验班、教师子女班等。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符合规定。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职业中专已录取的学生和本市外县学生,可少量招录外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纳入招生计划,但须经教体局审核批准。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列出职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职校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4.严肃纪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教体系统干部教师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严禁借招生之机收受红包礼金和接受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喝,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教体局将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违规招录的学生不予注册。

附件:

1.华容县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2.华容县2017年县一中择优录取分配计划

3.华容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华容县2017年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

5.华容一中2017年篮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6.怀乡中学2017年田径特长生招生方案

7.华容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8.华容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分布图

 

 

附件1:

华容县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学 校

办班计划

招      生     计    划

备    注

合计

文化录取

专业录取

小计

音乐

体育

美术

县 一 中

18

900

850

50

20

20

10

 

县 二 中

10

480

                     480﹙含专业生﹚

 

县 三 中

8

380

 380﹙含专业生﹚

 

县 五 中

8

380

 380﹙含专业生﹚ 

 

怀乡中学

12

580

460

120

40

40

40

 

小   计

56

2720

2460

260

90

90

80

 

职业中专

24

1200

 

 

 

 

 

 

合   计

80

3920

3660

260

90

90

80

 

 

说明:1.2017年全县初中毕业生为4548人,根据普通高中招生实际,初定招生计划2720人,各类招生人数根据招生方案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2.普通高中招生缺额不补录,招生录取时比例增加2%,并另增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计划;3.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本市外县学生,但可招录少数外市回乡就读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纳入招生计划,经教体局审核资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2:

 

华容县2017年县一中择优录取分配计划

 

单 位

学生数

分配计划

三封寺

219

21

治河渡

132

13

北景港

191

18

新河

206

20

鲇鱼须

269

26

万庾

223

21

东山

485

46

操军

171

16

梅田湖

156

15

禹山

222

21

插旗

118

11

团洲

106

10

章华

221

21

实验初中

594

146

进修附中

335

侨联环城学校

598

县四中

302

29

合 计

4548

434

 


附件3:

 

华容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     作     内     容

4

4.10

召开全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会议

4.11-4.25

初中毕业生中考报考、审核、汇总,下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早知道》。

4.22-4.30

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小专业测试。

5

5.4-5.20

初中毕业生体育、艺术2+1项目、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测试。

5.15-7.25

城区小学新生、初中新生网上入学申请

5.23-5.27

初中毕业生统一考查。

5.30-5.31

下发初中《招生工作早知道》。

6月

6.1-6.5

体育、艺术2+1项目,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操作测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网上填报。

6.13-14

打印并下发中考准考证、考生信息对照表、座位签等考务资料。

6.18-19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6.29-30

2017年中考成绩发布,查分申请。

 

7月 

 

 

 

 

6.29-7.2

网上志愿填报。

7.3

学生到校进行志愿签字确认、发布中考查分情况结果。

7.4-6

新生招生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录取名单

7.5-10

各学校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7.7

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于上午12:00前到原班主任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7.8-7.9

新生报到、注册。截止9日下午6:00前未报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

7.10-19

1.10日上午12:00前,各高中招生学校核实正取新生未报到名单,经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基教股。
2.完成外省市生源招生,招生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基教股审核后形成初录名单。

7.20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普通高中外省市高中生录取名单,普高招生工作结束。

7.20-22

发布中考成绩统计数据。

8

8.1-10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申请信息审核、分类。

8.15-20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录取名单。
3.印制正式录取通知书;招生单位提交《新生入学须知》。

8.20-8.25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信息补申请、审核。

8.25

发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名单,相关学校到基教股领取录取通知书。

8.26

1.初中录取新生于上午12:00前到原班主任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2.小学新生根据招生公告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28-29

1.小学新生、初中新生报到、注册。29日下午6:00前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招生学校核实未报到正取新生名单,经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基教股,逾期未报者视为无未报到学生。

8.31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补录名单。

2.发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补录通知书,招生校组织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附件4:

 

华容县2017年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抓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2017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实现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镇中学及有毕业年级的联办初中,县直初中学校。

二、考核内容和权值

1.就读率(城区学校按农村学校90%计算任务)50分。

2.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填报率10分,正式录取率20分。

3. 制定了宣传工作专项考核办法20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

(一)奖励办法

1.先进单位奖。总分排名前6名且完成了职业中专招生任务的乡镇、县直初中学校为先进单位。

2.目标任务完成优胜奖。就读率100%及以上的初中学校获目标任务完成优胜奖。

3.工作进步奖。比上一年度上升名次的5个初中学校获工作进步奖。

4.工作达标奖。就读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初中学校获工作达标奖。

5.先进个人奖。被授予先进单位、目标任务完成优胜奖、工作进步奖和工作达标奖的乡镇中学、初中学校校长(含乡镇中学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和县直初中分管招生的副校长)获先进个人奖。

6.优秀班主任奖。在完成招生任务数的班级中评选优秀班主任,按照生源校规模下达评选名额。

7.目标管理评价加分奖。就读率达100%加1分,每超过10个百分点加奖1分。对口升学高考班的正式录取人数纳入普高择优评价。

(二)惩处办法

1.就读率低于70%且居末3名的乡镇和县直初中在全县教育目标管理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末3名的乡镇中学校长、县直初中校长及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就读率低于60%的单位、校长、分管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对招生工作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5:

华容一中2017年篮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华容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篮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教体局批准,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金辉

副组长:易湘纯 

成  员:王国璋  黄世田  刘武雄  王立明  陈姜红 

刘志宏

2.监督小组

组  长:王立明

成  员:何  军  胡建平  蔡志刚  蒋宏科 

3.工作小组

组  长:刘志宏

副组长:吴华光

成  员:体育组教师

二、招生计划:篮球特长生5人

三、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5月14日

2.地点:华容一中体育馆

3.测试项目:①身体素质:身高、体重;②基本技能: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赛(10分钟)、第二轮对抗赛(10分钟)。

四、工作程序

1.5月14日上午8:30各单位领队组织考生携带本人学籍卡、身份证到华容一中体艺馆集合。

2.统一测量考生身高、体重。

3.第一轮测试:项目为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比赛。评委对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赛实行排序计分制。

4.第二轮测试: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以及第一轮对抗场比赛结束后,结合考生身高、体重及我校球队实际需求情况,采取全体评委综合评议的方式,现场筛选10名考生入围,进行第二轮对抗赛,其他未入选考生自动淘汰。

5.对进入第二轮对抗赛的10名考生,依据评委分类排序成绩相加之和排序。

6.录取办法:根据中考文化成绩入围(12科成绩必须在全县普高录取线以上),按面试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工作要求

1.测试评委由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高中专业教师中随机抽取5名教师担任。

2.评委对考生三项测试独立评分。每项测试结束,评委将评分情况上交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公布。

3.特招工作在基教股、纪监室和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华 容  一 中

2017年4月6日

 

附件6:

怀乡中学2017年田径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华容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田径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教体局批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黎光宇

组员:丁文豪  孟德璟  吴锡平  李开松  文久刚    刘  谋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吴锡平

副组长:李开松

组  员:胡  辉  刘  洋  罗盛明  唐忠明  魏  伟  严  斌

鲁君锦  黄建华  刘伯良  陈  辉  刘  谋  李红兵

三、监督小组

胡建平 何军 蔡志刚

四、招生范围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类别及人数

1.类别:田径

2.招生人数:5人

六、招生办法

1.在初中三年期间参加市、县田径比赛获奖并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田径特长生招生考试,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基教股、纪监室的监督下组织统一测试。测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3.测试项目: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跨栏(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跳高、跳远。每人测试一个项目。

4.项目设置与及格标准

项目

及格标准成绩(男)

及格标准成绩(女)

100米

11.62

13.80

400米

55.71

01:08

800米

02:14.20

02:40

1500米

04:46.62

5:42

110米栏(男)

18.09

 

100米栏(女)

 

19.28

跳高

1.60

1.30

跳远

5.80

4.60

 

七、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结束后,公布专业成绩达及格标准的学生名单,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评分标准为体育专业高考评分标准。

2.正式录取时,按中考文化成绩达普高最低控制线的60%入围,再按本次田径特长生招生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满5人为止,若达不到5人,缺额人数按体育专业生录取办法录取。

 

                                     怀乡中学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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