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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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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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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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订)第三章第十至十七条;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位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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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上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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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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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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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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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暂无权限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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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暂无行使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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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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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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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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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述3类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在华容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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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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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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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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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部门名称 |
华容县人民政府/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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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地址 |
岳阳市华容县杏花村西路1号/岳阳市岳阳大道北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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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话 |
0730-4188049/0730-880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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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uarong.gov.cn; http://edu.yueyang.gov.cn/jytyj/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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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部门名称 |
华容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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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地址 |
华容县马鞍山新区华容大道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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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话 |
0730-4181246/0730-418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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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hrxfy.chinacourt.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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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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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服务主题 |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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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分类 |
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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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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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服务主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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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事件 |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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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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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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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性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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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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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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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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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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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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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环节 |
受理 |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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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
审核审批 |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分管副局长 |
5个工作日 |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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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 |
结果公示 |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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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环节 |
网上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专干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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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环节 |
颁发证书 |
教师资格认定专干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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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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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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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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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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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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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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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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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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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别程序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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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种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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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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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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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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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不可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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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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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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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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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30-4222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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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县人民政府热线电话0730-123456 县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30-2929513 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0730-4212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