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11-21
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华容县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排气等问题的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5-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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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华容县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排气等问题的信访件。迅速组织环保、水产、水利、公安、农业、禹山镇等部门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依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信访人反映,华容县众海渔粉厂违法排污、排气,村民多次举报未果,被县政府、县环保局个别人员违法透露举报信息,共同掩盖违法事实。该厂每晚12点后,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偷排放至原高圻十组沟至鱼夏渠后再至华容河,最终进入洞庭湖。有两根管道直接架在华容河,一根取水、一根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污,导致空气污浊不湛、臭气熏天。污水经过的华容河死鱼多发,附近农田无法正常生产,庄稼死亡。附近村民的摇井水变黑、变味,无法饮用,附近几个村患肺癌、食道癌病患者近40人。众海渔粉厂得知环保督察组来湖南后已暂停生产,直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举报信息进行查处时,该厂有了环保达标的假象。

二、企业基本情况

华容县众海渔粉有限公司位于华容县禹山镇鱼口村,法人代表:王其翠,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渔粉加工、销售、渔油加工销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年生产渔粉3000吨,渔油750吨。该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同时办理了相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

三、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污水经过的华容河死鱼多发,附近农田无法正常生产,庄稼死亡的调查情况。

关于反映污水经过的华容河死鱼多发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县水产部门经查阅相关资料,2011、2012年有人反映过华容河死鱼的情况。水产渔政管理部门受理并进行立案调查,对投诉的华容河段进行了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离子氨超标。经水产部门调查审理,认为非离子氨超标不足造成鱼类死亡,原因是:一是众海公司排放污水的河段没有死鱼;二是围栏养殖上游水域没有水质污染;三是围栏外没有死鱼。经组织专家鉴定,认为真正死鱼的原因为是河道全年高密度网箱养鱼而无法清淤,昼夜温差大时易出现“密度流”现象,淤泥中沉积的大量有害气体,随上下层水体交换而上升,造成鱼中毒“沉塘”死鱼。自2013年以来,水产部门未接到反映华容河出现死鱼现象。

5月4日上午,县农业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华容县众海渔粉有限公司的所在地鱼口村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一是实地采取了水样和土样,对该公司周边分别取土样4个各500克,水样2个各200ml。5月4日下午四时与中科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取得联系,并于5月5日将样品送该所分析化验,初步估计水样和土样结果分别须在5月10日和5月15日出具。二是实地察看和调查农作物生长情况。对18户农户进行了详细询问,共调查耕地面积200亩,其它作物65亩,10个农户反映农作物没有影响(146.8亩),8个农户反映有一定影响(54亩),其中一个农户反映去年种植棉花3亩,水稻1亩,棉花有一定影响,水稻失收。调查组对该公司周边种植的当季农作物油菜、棉花苗、玉米苗、湘莲及农户菜园蔬菜进行现场察看,未发现不良生长状况。综合以上情况,初步认为,附近农田无法正常生产,庄稼死亡的情况反映不属实。水稻1亩失收的情况是否与该厂生产有关,还需结合水样和土样结果进行分析认定。

2、关于反映华容县众海渔粉厂违法排污、排气,村民多次举报未果,被县政府、县环保局个别人员违法透露举报信息,共同掩盖违法事实的调查情况。

5月4日,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公职人员是否参与经营、通风报信、透露举报信息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调阅了相关人员的电话记录等,暂未发现有公职人员参与经营和通风报信等违纪现象。有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反映的情况暂未查实。

关于企业违法排污的问题,县环保部门进行了核实。2016年12月27日,群众举报反映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环保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冲洗废水利用雨水沟外排,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经取水样检测,COD为173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0.73倍,县环保局依法于1月24日对其实施了停产整治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款10361元。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排污违法行为,5月3日晚,环保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晚会同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负责人王其勇实施了强制传唤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停产整治期间,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分别于1月16日、1月24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24日和4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后续督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5月4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情况核实,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3、关于该厂每晚12点后,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偷排放至原高圻十组沟至鱼夏渠后再至华容河,最终进入洞庭湖。有两根管道直接架在华容河,一根取水、一根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污,导致空气污浊不湛、臭气熏天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众海渔粉公司设置的入华容河的两根管道,一根为取水管,已于2013年6月17年向县水利部门申请办理了取水许可(编号:华水许07[2013]4号),另一根为排污管,于2013年5月23日,办理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两根管道获得水利部门许可。

关于该厂每晚12点后,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偷排放至原高圻十组沟至鱼夏渠后再至华容河的情况。该公司因污水偷排至农田沟(将未经处理的冲洗废水利用雨水沟外排,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治,并予以行政处罚。另外,该公司建有一日处理2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生产废水-三效蒸发-调节池-厌氧池-MBR池,正常情况下,该公司生产废水是经处理后外排进入华容河,并非未经处理直排华容河。

4、关于附近村民的摇井水变黑、变味,无法饮用,附近几个村患肺癌、食道癌病患者近40人的调查情况。

5月3日晚8点,水利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会同鱼口村负责人对众海渔粉有限公司周围500米的农户手摇井进行水样采集,共采集10户手摇井水样10个,并及时交县疾控中心进行分析检测,经检测,其浊度、铁、锰超过国家标准限值,但铁、锰超标与企业排放无关,其余项目符合国家标准。结合县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初步认为所反映的附近村民的摇井水变黑、变味,无法饮用的情况部分存在,但与该企业排放不存在因果关系。

5月4日上午8时,县卫计部门组织调查人员赴该公司所在地的鱼口、高圻两村进行调查,两村总人口2071人。经深入调查核实,2008年-2017年鱼口、高圻两村肿瘤发病35例,其中男性26例,女性9例。发病的年龄最大83岁、最小38岁,发生肿瘤类型12种,分别为肺癌17例、肠癌3例、肝瘤3例、胃癌2例、肛癌2例、乳腺癌2例、白血病1例、淋巴癌1例、喉癌1例、胆癌1例、肾癌1例、皮肤癌1例,截止目前死亡26例。经研究分析,鱼口、高圻两村肿瘤年发病率为164.32/10万,未超过我国肿瘤平均发病的水平270.59/10万。

5、关于反映众海渔粉厂得知环保督察组来湖南后已暂停生产,直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举报信息进行查处时,该厂有了环保达标的假象的问题。

县环保部门在2016年12月已对该公司的超标排污等 违法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处罚,并于2017年1月24日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治的决定。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查处该公司时,没有认为该公司无环保违法行为,而是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企业进行了查处和打击。

四、督查交办后的处理情况

针对众海渔粉有限公司的环保违法行为,县环保部门于1月24日对其实施了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4月13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10361元。5月3日晚,县环保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公安机关当晚对公司生产负责人王其勇进行了强制传唤,并于5月4日做出对王其勇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5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其翠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因王其翠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于5月2日零点49分入住我县人民医院接受医疗,因此暂未对其采取有关强制措施。5月5日,经县政府研究,组织工信、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对该公司采取了强制停电措施,严防企业非法生产。

针对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治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县环保局已开展相关取证工作并掌握了部分证据。5月15日,县政府邀请了有关法律专家召开了专题的案情分析和研讨会,会议初步形成意见是该企业基本符合关闭的条件,但存在证据链不严谨,证据还不十分充分,由县环保部门继续收集相关证据,深入调查核实,确保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问责情况

接到交办任务后,我县立即责成县纪委、县监察局、县问责办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学松任组长,分成四个小组,对涉及群众信访举报的相关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信访局、禹山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经研究,5月11日,县监察局决定对县环保局副局长夏惠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主任张威龙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问责办于5月10日对禹山镇副镇长严新萍同志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同时,因县环保局、禹山镇人民政府监管企业排污不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环保局、禹山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已责令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书面检查。

六、华容河地表水等区域环境整治情况

华容河地表水污染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2016年9月,我县制定了《华容河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同年10月通过了省环保厅技术评审,2017年4月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技术评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华容河水污染防治项目于2017年开始实施,2019年完成整治任务,总体目标是:华容河地表水及六门闸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一)生活污水治理

1、华容县桥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华容桥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规模为2万m/d(远期规划5万吨/天),采BDP(生物倍增)工艺,并配套建设截污主干管及污水支管30.55km,总用地面积27000㎡。

2、华容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城区截污纳污工程

目前城区管网覆盖率低,污水收集率低,对水体造成污染,扩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2万吨,二期配套建设河西地区截污主干管及污水支管25.2km,服务人口7.5万人。

3、华容河沿线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华容河流域主要乡镇,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成为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需要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对城镇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治理。依据各乡镇现有人口数量及人口发展趋势, 为华容河流域4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二)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程

针对三封工业园水污染问题,华容县政府建设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11000吨/日,拟扩建污水处理厂实施二期工程。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5500吨/日,采用水解酸化+A 2 /C 氧化沟处理工艺。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共合计退出养殖企业46家,预计2017年共退出企业76家。

2、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

选址设计建设年提供有机肥3.6万吨, 建设全自动发酵设备、立式搅拌机等设备,生产厂房,成品仓库、发酵车间等厂房建设。

3、华容河网箱养殖取缔工程

取缔网箱养殖,减少养殖造成的局部水体污染。项目总投资23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936万元,配套地方财政资金1404万元。

(四)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

1、华容河河道清淤工程

根据河道特征、底泥情况和水文条件,确定项目总体清理方案,清淤河段长约17.35公里,清淤60万m³。

2、农业面源治理试点项目

利用生物技术防治农业有害生物;应用光、电、微波、超声波等物理措施来控制病虫害。实现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减量化处置,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

3、调弦口生态补水工程

通过调弦口生态补水工程,从外流域引水入华容河加快水循环的方式促进华容河水生生态环境恢复。完成250m引水管线铺设和1座中型泵站建设,引水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实现枯水期将长江水引进华容河。

4、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建设华容县各行政村的环保基础设施、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项目区内农村饮用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禽畜粪污等污染环境问题。

有关华容河沿线地下水水质污染的问题,经初步分析,是受华容河水体污染影响,华容河地表水下沉后污染地下水水质。通过华容河综合治理后,初步估计,沿线地下水水质将得到有效改善,可以达到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

七、信息公开情况

5月9日,我县将众海渔粉有限公司的案件查处情况、问责情况、信访交办件初步办理情况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的中央环保督察专栏中予以公开。5月16日, 县政府将有关问责情况、信访交办件办结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结情况

我县已对众海渔粉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整治,且采取了强制停电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华容河地表水等问题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拟按方案加快实施。鉴于以上办理情况,我县已对此交办件予以办结。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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