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6-05
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8-3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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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华容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惩治犯罪,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华容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机关本级和5个基层人民法庭决算。根据编委核定,2017年我单位设基层人民法庭5个,机关庭室队17个。2017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108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8 人,事业编制 0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 106人,退休人员46 人,劳务派遣人员49人。

三、部门收入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3.54%。总支出3,184.78万元,比上年增加50.7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24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184.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84.78万元,比上年增加61.9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3.5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3.5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240.78万元,比上年增加64.83%。差异原因是2017年我院在职人员比2016年增加6人, 劳务派遣人员增加15人,另外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追补工资增加300多万元,另2017年新购置了三套辅助用房,所以支出比2016年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用于基本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240.78万元,比上年增加64.83%。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243.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8.36万元,比上年增加66.4%。商品和服务支出8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26.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49万元,比上年增加78.67%。其他资本性支出567.28万元,比上年增加84.0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6.85万元,占55.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6.43万元,占4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万元,决算数为49.94万元。比预算减少了29.0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原因: 华容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8.1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1.81万元,公务接待280批次291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56万元, 华容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华财发〔2019〕23号文件要求,对2018年的绩效目标: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2017,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相同;“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办案数大量增加,致办案经费有所追加。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 华容县人民法院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36.43万元。比2016年增加439.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07.9万元,其中:货物207.9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00.84万元,其中:货物200.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8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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