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1、申报
见习基地将人才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料提交就业服务局,资料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见习基地通知;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
3)申请单位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5)见习大学生花名册;
6)《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7)《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
9)发放生活补贴证明;
10)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1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12)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3)就业见习鉴定等。
附:所有资料一式二份,4、5项报电子文档。
2、资料审核
在接到见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料后由就业局城社科经办人员、副科长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接收到的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失及时反馈见习单位,催促见习单位及时补全申报资料。(4个工作日)
3、上门核定
在初审完成后,上门核定,了解见习人员个人情况进行认定,通过核查财务凭证审查工资发放以及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情况。
4、公示
审核通过后,就业服务局城社科将拟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1个月) 公示期无举报的,就业服务局城社科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局领导审批加盖公章,然后将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3个工作日)
5、拨付
同级财政部门对补贴材料进行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见习单位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