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743万元 对45个村场进行土地整治
14日,国土资源局正式下达第二批“四自”项目立项批复,计划投入743万元,对11个乡镇45个村场进行土地整治。
据了解,“四自”项目为村场“自选、自建、自管、自用”项目。“自选”就是项目选择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村内公示后确定。“自建”就是由村民大会选举、经张榜公示后的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自管”就是经公选后的理事会在项目建设中具体负责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财务核算、质量管理等工作。“自用”就是项目竣工验收后,交村委会列入村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李路 陈晓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