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我县河湖 管理范围的通知》解读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12-1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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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我县河湖

管理范围的通知》的制作说明

 

为加强县域内河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河湖管理划定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我县河湖管理范围,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6〕192号)《湖南少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2015~2020年)》(湘办发〔2016〕2号);《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17〕13号);《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县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二、管理范围划定原则

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一)重点堤垸按堤防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50米划定。

(二)蓄洪堤垸按堤防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米划定。

(三)经过城镇的堤段按堤防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划定。

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一)有堤防的按照堤防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划定。

(二)无堤防的按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划定。

河湖管理范围原则上按上述标准划定,险工险段、压浸平台等特殊堤段按实际情况划定。具体范围详见界桩布置表。

三、主要内容

全县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县管河流及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具体名录为华容河、藕池河、华洪运河等三条河流及东湖、罗帐湖、中下西湖、东湾湖、牛氏湖、赤眼湖、蔡田湖、塌西湖、大荆湖、沉塌湖、板桥湖等十一个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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