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流入我县,我县决定发布《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8月3日我国辽宁省发生首例非洲猪瘟以来,截至12月4日我国已经陆续有21个省(市、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84起,根据国外研究,非洲猪瘟病毒在餐厨剩余物(俗称潲水,以下简称泔水)可长期存活,泔水喂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中央、省、市多次下文加强泔水管理,湖南省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省、市已经下文禁止泔水喂猪,并要求各部门加强泔水监管。为尽快有效切断非洲猪瘟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确保我县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制定依据
《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湖南省非洲猪瘟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方案(试行)的通知》(湘防重病指〔2018〕8号):“七、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全省立即禁止泔水和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农业(畜牧兽医)、住建(城管)、食药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全面加强泔水和餐厨剩余物的源头和使用环节监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18〕205号)文件规定。
《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措施的通知》(湘防重病办〔2018〕13号):“四、禁止餐厨剩余物喂猪。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18〕205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禁止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对使用泔水饲养生猪的养殖场,坚决不得实施产地检疫、不得违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模板)的通知》(湘防重病办〔2018〕16号)文件规定。
《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泔水管控严禁饲喂生猪的紧急通知》(湘防重病办〔2018〕18号)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1、餐厨剩余物(泔水)是指酒店、饭店、餐厅、学校、工地及单位等食堂和家庭厨房废弃的剩饭剩菜,包括烹饪前废弃的蔬菜、鱼、肉等下脚料的混合物。
2、我县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餐厨剩余物(泔水)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均须遵守本通告。
3、严禁全县范围内的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企业将产生的餐厨剩余物(泔水)提供给饲喂生猪的单位、个人和养殖场(户)。
4、收集餐厨剩余物(泔水)的单位、个人严禁将收集的餐厨剩余物(泔水)运送至生猪养殖场(户)用于饲喂生猪。
5、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做好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集中处理和生猪养殖场(户)的排查和清理工作,逐场逐户登记,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全链条管理。
6、本通告由县城管大队会同县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因饲喂餐厨剩余物(泔水)引发疫情扑杀的生猪将不予补贴;涉嫌犯罪的,由政法部门依法立案。
7、举报电话:0730-3372758(县城管大队)。
8、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容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12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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